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钱江世纪城公园东路工程

招 标 答 疑 纪 要

时间: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地点: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参加单位及人员: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管理委员会、各投标单位、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招标答疑会上招标人、代理公司等参加人员就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的一些问题进行商讨并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纪要如下:

 

一、招标文件:

1、本工程量编制说明中明确的沥青品牌必须在投标文件表1-6主要材料表中单独注明。

2、本工程实施范围内的现有管道保护及周边建筑物需保护,若遇到农用沟渠需沟通,费用计入本次报价内,若不报作优惠处理,今后不作任何调整。

3、本工程全线施工范围内的房屋基础(地坪及以下部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高土方、村道、便道、树木及杂草等需拆除、清理及废料自行外运,请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后自行单独报价,费用计入本次报价,若不报作优惠处理,今后不作调整。

4、本工程施工期间应做好与周边关系道路文明安全、交通设施等围护工作(包括设置临时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等),满足交警等有关部门的管路要求,必须做到道路安全通畅,做好安全施工的宣传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上述涉及费用(含交警等相关部门协助维护等费用)计入本次报价内,若不报作优惠处理,今后不作任何调整。

5、本工程项目中标单位税务关系必须发生在建设所在地,今后工程款结算必须凭杭州市萧山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税务发票进行工程款结算。

6、本工程中标后施工单位的路面材料必须事先提供质监部门签发的“沥青产品施工备案登记书”

                       

  杭州市萧山钱江世纪城管理委员会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421
发表时间: 2009/4/21 14:53:56 浏览次数: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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